按照《2019年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规定,第三批次面向“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就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 计划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名次 |
1 | 刘益竹 | 鞍山师范学院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七) | 1 | 64.00 | 86.20 | 77.32 | 1 |
2 | 史雪绒 | 鞍山师范学院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九) | 1 | 48.80 | 83.60 | 69.68 | 1 |
3 | 王子健 | 鞍山师范学院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十) | 1 | 57.80 | 83.20 | 73.04 | 1 |
4 | 樊宣辰 | 鞍山师范学院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十一) | 1 | 49.10 | 80.00 | 67.64 | 1 |
5 | 陈思宇 | 鞍山师范学院 | 外国语学院教师 | 2 | 57.50 | 84.60 | 73.76 | 1 |
6 | 孟雨霏 | 51.90 | 76.00 | 66.36 | 2 |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定于2020年7月8日(星期三)进行。考生于体检当日早7:30前到鞍山师范学院正门集合。体检人员如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真实填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附件2)参加体检。体检费为498元。如考生既往有手术或疾病史,需携带相关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原医疗医院公章),并于体检当日交给工作人员,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有以下情况者不适合体检※
①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
②近期(尤其是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
③有与疑似及确诊人员接触史。
④近期(尤其是14天内)境外旅居史。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考生体检前①接受体温测量,②扫健康码或提供近期电子行程证明,③如实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并签署承诺书,方可进入启动体检流程。
3、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排队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 m以上。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师范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asnc.edu.cn/)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鞍山师范学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