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在读博士研究生公告》有关规定,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1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自2020年7月31日起至2020年8月6日止,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考核成绩 |
1 | 李昊 | 文学院教师(一) | 92.6 |
对
拟
如对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8月6日前署实名向有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0412-2960868
鞍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0412-2962668
鞍山师范学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