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岗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鞍山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鞍师发【2018】第2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人员有旷工、进修、产假、病事假、婚假、访学等相关情况要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填写《鞍山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审批表由各部门自行保存备查,病假需同时保存医院病志及诊断证明。考勤做为教职工工资和校内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认真履行月考勤制度,做到考勤工作的真实、准确。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工的月考勤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直属教研部每月按时上交教职工考勤统计表,考勤表统计日期为每月1日-每月31日。在每个月5号前上交上个月的考勤表。
1、考勤统计人员包括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参照人事代理人员管理的在读博士。在考勤表的最后标注出本部门总人数、在编人员数、人事代理人员数。
2、考勤表要求本部门领导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
二、机关各单位不需每月上报考勤表。若有旷工、进修、产假、病事假、婚假、访学进修等相关情况,需上报人事处,上报材料要求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