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在读博士研究生的公告》规定,现为公示合格的一名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聘用人员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考核成绩 |
1 | 刘昊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一) | 87.6 |
二、聘用人员须知
请考生于2021年4月12日(周一)到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报到。
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要主动与鞍山师范学院联系。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时间
聘用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鞍山师范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