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9年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意见》及辽宁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关文件,帮助新入职人员提升师德修养水平,形成教育教学能力,缩短角色转换期,适应高校的工作与生活,系好新入职人员职业生涯第一颗扣子,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 培训目标
通过实施岗前培训,提高新入职人员思想政治素养和树
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了解校情校史以及学校教学、科研、人事等工作政策与规范和图书馆馆藏资源利用方法;掌握高等教育理论相关知识;初步掌握教学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具备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成为守师德、爱学生、会教学的合格教师。
二、 培训理念
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基于“PDCA”理念,组织实施上实现标准化管理,注重数据收集和分析,致力于持续提升培训有效性。
三、 培训对象
2019年补充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教学辅助、辅导员、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含博士研究生)。
四、 培训时间
2019年9月—2020年7月
五、 培训内容
依据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依托“校-院”两级,形成“学校集中培训、学院特色培训、个人网络研修”三级培训体系,打造“校本培训、教师资格证必修课程培训、教学基本功培训、教学实践培训、微格教学训练和竞赛、网络自主研修”六大培训模块。
(一) 校本培训
1、校本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2019年新入职全体人员参加。
2、校本培训包括师德师风、校史校情、机关有关处室管理与服务、素质拓展训练、公文写作、图书馆馆藏资源利用等培训。
3、时间安排:2019年8月26日-8月30日
(二)教师资格证必修课程培训
1、教师资格证必修课程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2019年入职的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人员必须参加,其他人员自愿参加。
2、教师资格证必修课程培训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法规四门课程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辽宁省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
3、时间安排:2019年9月周六、周日
(三)教学基本功培训
1、教学基本功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2019年入职的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参加,其他人员自愿参加。
2、教学基本功培训包括教学板书、语言表达与仪表仪态、教案撰写及课堂教学设计、现代教育技术等培训。
3、时间安排:2019年10月-11月
(四)教学实践培训
1、教学实践培训由二级学院组织的培训,2019年入职的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参加。
2、教学实践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导师指导、助课、听课和备课。
(1)导师指导。各二级学院必须为新进教师配备一名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负责新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强化课前的设计研讨与试讲、讲课实践的跟踪观察以及课后的反思与指导。
(2)助课。新教师必须协助导师开展助课。协助导师完成本学科领域中一门课程的完整的教学流程。
(3)听课和备课。每名新进教师必须完成20学时的听课任务;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对拟承担的课程进行备课。
3、时间安排在2019年12月-2020年4月
(五)微格教学训练和教学竞赛
新入职教师第一年主要从事课程辅导、答疑、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助理工作,经过学校微格教学训练考核合格后第二年方可担任课程课堂教学任务。
1、微格教学训练为校院共同培训,2019年入职的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参加。
2、二级单位对新进教师组织10次的微格教学培训和诊断,教学指导组对每次诊断教学要有评议和反馈,并有详细记录,合格后报送学校。
3、学校组织专家对新进教师组织2次的微格教学培训和诊断,合格后方可担任课堂教学任务。
4、微格教学训练时间安排在2019年5月-2020年6月,教学竞赛安排在7月。
(六)网培自主研修
1、学校和二级学院结合新进人员自身专业与教学特点,在教育部网络在线培训中选择课程,所有2019年新入职人员进行研修。
2、时间安排在2019年9月-2020年7月。
六、 培训考核
(一)新入职教师应根据培训时间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保证集中培训时准时参加,集中培训时由学校负责考核记录教师的出勤、研讨表现等,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评价。考勤实行一票否决,凡三次无故不到课者,或请假超过三分之一者,考核将认定为不合格。
(二)教学实践培训考核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考核主要在指导教师综合评价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听课、备课、讲课等情况,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评价。
(三) 培训结束后,每位教师提交三份书面材料:
1、培训期间填写的教师记录本。
2、培训心得,包括培训的收获、不足以及建议等。
3、教师教学发展计划(3年),根据本专业的发展以及个人的志趣进行规划,由指导教师确认签字。
4、培训结束后,各项考核合格,由学校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新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七、有关规定及要求
(一)新教师入职岗前培训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望各相关职能处室和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共同努力,切实为新教师转换角色提供指导。
(二)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学校培训工作方案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对新教师进行教学实践培训和考核。
(三)新教师应及时认真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参训教师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按时上下课。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鞍山师范学院新入职本科教师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