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在读博士研究生公告》有关规定,即日起对体检、考察合格的第二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自2021年4月23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止,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考核成绩 |
1 | 佟彤 | 教辅或管理岗位 | 88.2 |
对
拟
如对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4月29日前署实名向有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0412-2960868
鞍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0412-2962668
鞍山师范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